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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字体: 】   【时间:2023-08-26】  【作者:办公室】  【关 闭】  【打 印

为了规范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工作各环节,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确保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文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文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小组。

1.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文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系主任,教研办主任担任秘书。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1)讨论修订《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文件;(2)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负责拟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提交领导小组讨论;(3)各系主任负责审查毕业论文选题,分配毕业论文指导教师;(4)组织并定期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5)组织安排毕业论文答辩工作;(6)审查并完成毕业论文归档工作;(7)评选优秀毕业论文;(8)协调处理毕业论文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问题;(9)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完成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提交领导小组审核。

2.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由各系主任担任组长、各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毕业教师承担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指导小组工作职责:(1)指导学生选题。在与学生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论文题目;(2)指导学生拟定调研提纲、确定工作进度、收集参考资料、形成课题研究方案、撰写论文提纲与开题报告等;(3)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帮助学生解决论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4)指导学生完成论文初稿写作,并对稿件进行修改直至定稿;(5)对所指导毕业论文进行评价,写出评语、给出评阅成绩;(6)指导学生进行论文答辩。

3.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由系主任担任组长,如答辩学生较多须进行分组答辩时由系主任进行分组安排并指定组长,分组时尽可能保证每一组答辩成员中有一位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答辩成员保持3-5名,包括答辩秘书1人。有条件时,尽可能答辩学生指导教师回避答辩。

答辩小组工作职责:(1)制定答辩计划,并报教研办汇总提交教务处;(2)组织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提前2天公示答辩时间、地点;(3)布置答辩场所,尽可能提供学生答辩需求设备;(4)制定答辩程序,规范答辩过程;(5)提出答辩问题;(6)完善答辩记录;(7)依据成绩评定标准给出分数。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程序管理

(一)毕业论文工作计划:每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拟定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在第4周前上报领导小组讨论;

(二)毕业论文选题:每学年第一学期期初,各系主任组织本部门教师修改并提交毕业论文选题,选题经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汇总后向学生公布。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特点,提供选题。

3.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4.选题应有助于学生在实践中或借助实践完成写作。

5.教师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提供偏重于应用型选题。

6.选题应保持每两年更新一次,每次更新比例不少于30%。

(三)毕业论文开题: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完成论文开题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论题方向选定、研究方法等,并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论文指导小组应安排统一的开题报告会。

(四)毕业论文写作: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写作、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定可以定稿时为止。论文写作应严格按照《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规范要求》执行。

(五)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各指导小组成立中期检查工作组、制定计划,对本系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中期检查,并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

(六)毕业论文定稿:指导教师确定定稿论文,并给出评语、评阅成绩和可否参加答辩建议。

(七)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组按计划对可以参加答辩的学生进行论文答辩,并给出答辩是否通过意见、成绩。答辩平均成绩为该论文最终成绩。

(八)毕业论文归档: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后,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材料归档。归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要求

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个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一)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论文指导工作,并认真完成各阶段记录材料;

(二)指导教师应在论文初稿、二稿中有明显的修改痕迹和评语、修改建议等;

(三)指导教师应按时提交已完成答辩学生论文档案材料;

(四)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8人,如确需安排8人以上,须报文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五)指导教师出现违反《呼伦贝尔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中所列举情况之一者,认定为教学事故。

四、对撰写毕业论文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应及时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并在指导教师建议下撰写开题报告。

(二)学生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工作设想,及时提交论文各阶段稿件,虚心接受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仔细修改论文,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三)毕业论文必须严格按规范格式书写,按统一要求打印、装订,同时上交书面文稿(一稿、二稿……定稿)和电子文稿(光盘)。

(四)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如抄袭他人论文、或由他人代写、论文查重未通过者,其论文成绩为不及格,不得参加答辩。

(五)学生未按时完成论文各阶段写作或未经指导教师通过,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六)学生答辩未通过,则毕业论文成绩认定为不及格;经学生申请后,报文学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可安排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认定成绩不合格,不予毕业。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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