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呼伦贝尔学院文学院网站……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育教学 >> 规章制度 >> 浏览信息
文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字体: 】   【时间:2023-07-26】  【作者:】  【关 闭】  【打 印

为有效预防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呼伦贝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结合学院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本预案适用于文学院实验实训室范围内的安全事故(文学院内其他地方的安全事故参照本预案执行)。

第二条 事故预防措施

(一)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两周一次检查实验实训室设备情况,并做记录。在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二)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事故处理演练,熟悉和熟练处置安全事故全过程。

第三条 触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物件挑电线,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同时,报告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对触电事故分析整治,及时排除隐患。

(二)对触电者,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需立即采取心肺复苏应急措施。若有人员伤亡,第一时间拨打120,并与校医院、校保卫处及时联系处理。

第四条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发现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迅速向校保卫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二)立即通知安全、医疗、保卫及消防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在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时,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二次意外事故。

第五条 其他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当发生除触电、火灾以外的安全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向校保卫处和教务处实验室管理部门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地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

(二)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拨打110、119、120,并报学校领导。

第六条 安全事故事后处理

实验实训室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学校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出具事故报告,报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人员伤亡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对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分析、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等。

第七条 本预案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呼伦贝尔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文学院

                                                       2023年7月

 

关闭页面】【页面顶部

© Copyright 1958-2023 zw.hlbrc.CN All Right Reaserved. 呼伦贝尔学院文学院网站          学校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成吉思汗钟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