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汉语言文学专业设置和实际招生始于1984年(专科),2003年成为呼伦贝尔学院首批晋升本科层次的专业之一,2009年获批自治区级本科品牌专业,2021年获批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本专业秉持“修师德、筑基础、强技能”的育人理念,注重人文精神、专业素养与教师教学技能的熔铸,致力于学生知识、能力、素养的全面提升。多年来,为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输送了数千名优秀语文教师。
近年来,汉语言文学专业围绕“能说、会写、善教”专业核心能力培养,建构起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共融、校地共建的“二共相长”协同育人体系。促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有效对接,加强第二课堂内涵建设;依托校外实践基地育人优势,加强对师范生专业技能的培养。坚持资源共享、能力共培、品格共塑、共生发展,走出一条边疆地方高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立足呼伦贝尔,面向内蒙古地区,扎根基层、服务边疆,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高尚师德、扎实的汉语言文学知识和科学素养、较强的语文教学和综合育人能力、一定的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意识的中学语文教师,能够胜任中学语文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部分毕业生成长为所在单位骨干教师。
本专业毕业生毕业后5年左右预期达到以下目标:
1.师德规范与教育情怀
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具有国家安全意识,依法执教,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爱岗敬业,扎根基层,服务边疆,成为新时代好老师。
2.专业素养与教学能力
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和科学素养,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思维推理、审美鉴赏和文化传承能力;熟悉语文学科教育教学理论,具备较强的语文教学和研究能力,成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3.学科育德与综合育人
践行德育为先和学生为本理念,发挥语文学科育人功能,融合思政类、德育类课程的育人价值,实现学科育德;遵循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品德养成规律,积极开展有益的主题教育和课外活动;胜任班主任工作,赋能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4.反思创新与合作发展
积极学习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成果,适度调整职业发展规划,勤于反思,勇于创新,善于沟通、协调,组建教学团队,不断提升语文教研水平,成为中学语文教学改革的践行者。
三、毕业要求
(一)毕业要求
毕业生必须修满必修课、选修课及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答辩合格,获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152学分;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成绩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方能毕业。
毕业要求内涵及其指标点分解:
1.师德规范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认同”,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促进民族团结,具有国家安全意识。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立志成为“四有”好老师。
1.1[理想信念]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准确理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内涵,促进民族团结,具有国家安全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1.2[师德准则]
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能够正确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具有依法执教意识,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在教育实践中能自觉维护学生与自身的合法权益。
2.教育情怀
热爱教育事业,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关注边疆地区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乐于从教,爱岗敬业,身心健康,情感积极,态度端正,价值观正确。尊重学生,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1[职业认同]
热爱教育事业,认同教师工作的价值,能正确认识教师的职业特征,乐于从教,具有投身边疆奉献基层教育事业的意愿与热情。
2.2[关爱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和学习发展的权利,公平对待每一名学生,关注学生成长;对学生富有爱心、责任心,对工作耐心、细心;乐于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3[自身修养]
具有健康的身心、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和审美能力,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学科素养
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能够立足语文学科思想与方法,把握语文学科知识体系的发展历史与前沿;了解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了解语文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对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3.1[语言基础]
系统扎实地掌握古代汉语、现代汉语等语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一定的语言运用能力。能够立足语文学科思想与方法,了解语言学的发展历史与前沿动态。
3.2[文学修养]
系统扎实地掌握中外文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古今中外文学经典,具有一定的文本解读能力。能够立足语文学科思想与方法,了解中外文学的发展历史与前沿动态。
3.3[评写素养]
系统扎实地掌握中文写作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技能,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掌握文学批评和美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方法,习得一定的品鉴能力,具备审美素养。
3.4[知识整合]
了解语文学科与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逻辑学等其他学科的联系,了解语文学科与创新创业等社会实践的内在联系,对学习科学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4.教学能力
掌握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掌握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知中学语文课程标准,能够结合专业知识解读中学语文教材;系统掌握中学语文教学基本技能,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科认知特点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形成初步的教学能力;在语文教学实践中获得一定的教学体验,形成问题意识,习得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4.1[解读教材]
掌握语文课程与教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知中学语文课程标准,理解教材的编写逻辑和体系结构,结合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正确解读中学语文教材。
4.2[教学技能]
“三字一话”教学基本功达标,系统掌握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学业评价、信息技术应用等基本教学技能,根据中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科认知特点有效实施教学,习得基于中学语文核心素养培养的教学能力。
4.3[教学研究]
善于发现语文教学实践体验中出现的问题,并能够运用教育理论的相关知识与语文学科研究的基本方法进行解决;具备基本的归纳、演绎以及文献资料分析能力,能够结合中学语文教学实际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撰写教育教学研究报告。
5.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针对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和个性特征,参与德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掌握班级组织、建设与管理的规律和方法,熟悉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初步具备班主任工作技能。
5.1[育德意识]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针对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和个性特征开展德育工作,促进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健康养成。
5.2[班级管理]
熟悉中学班主任常规工作要点,掌握班级建设与管理的规律与方法,了解中学生心理辅导方法,具备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6.综合育人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语文学科育人特点和价值,初步掌握综合育人的路径与方法,通过课程育德、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等综合育人实践,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6.1[课程育人]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语文学科以文育人、以文化人的独特功能,深入挖掘语文教材中的思政资源,思政类、德育类课程同步融渗,初步获得课程育人体验。
6.2[活动育人]
了解校园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学会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对中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获得综合育人的积极体验。
7.学会反思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形成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进行专业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
7.1[发展规划]
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新时代和基础教育发展需求,制定专业学习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7.2[反思养成]
具有反思意识,初步掌握反思的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有批判性思维素养,学会基于质疑、求证、判断进行独立思考;能够在语文教育教学实践中收集信息、自我诊断、自我改进,形成积极的教学反思体验。
8.沟通合作
掌握沟通合作技能与方法,能够有效进行沟通交流;理解学习共同体的特点和价值,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团队协作知识与技能,能够在学习活动和教育教学实践中获得互助协作体验。
8.1[学会沟通]
掌握倾听、表达、讨论等沟通合作的技能与方法,能够在教育实践、社会实践中与领导、同事、专家、学生、家长以及社区等等进行有效沟通交流。
8.2[合作学习]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掌握团队协作的基本策略,在课内外学习和专业实践中积极主动参加小组学习、专题讨论、团队互动、网络分享等协作学习活动;在语文教学实践中能够深入体验观摩互助、合作研究、小组实习等,乐于与学习伙伴分享交流实践经验,共同探讨解决问题。
(二)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支撑的矩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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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1 |
培养目标 2 |
培养目标 3 |
培养目标 4 |
毕业要求1 师德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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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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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2 教育情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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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毕业要求3 学科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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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4 教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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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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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5 班级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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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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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6 综合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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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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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7 学会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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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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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要求8 沟通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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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四、学制与学分要求
标准年限4年,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3-8年。本专业学生至少应修满152学分方可毕业。
学程时间安排表(以周计)
学年 |
学期 |
课堂教学 |
军事技能训练 |
集中实 践环节 |
考试 |
机动 |
合计 |
劳动 实践 |
第二课堂 实践教学 |
第一 学年 |
一 |
14 |
2 |
|
1 |
1 |
18 |
在1- 6学期校内分散安排 |
利 用 假 期 及 课 外 时 间 |
二 |
16 |
|
|
1 |
1 |
18 |
第二 学年 |
三 |
16 |
|
|
1 |
1 |
18 |
四 |
16 |
|
|
1 |
1 |
18 |
第三 学年 |
五 |
14 |
|
2 |
1 |
1 |
18 |
六 |
15 |
|
1 |
1 |
1 |
18 |
第四 学年 |
七 |
|
|
16 |
1 |
1 |
18 |
八 |
8 |
|
8 |
1 |
1 |
18 |
合计 |
99 |
2 |
27 |
8 |
8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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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授予学位
取得毕业资格,同时符合《呼伦贝尔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毕业生,授予本科学士学位。
六、核心课程
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外国文学、文学概论、语言学概论、写作、中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中学语文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中学语文教学设计与实践、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